2016年07月22日北京租车公司新规定 2016租车须知事项
一,所需证件:
1,个人租车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副本。
2,单位租车应提供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驾驶证副本。
3,外地人员或单位租车,应有兰州户口,人员或企业担保并提供双方的有效证件,担保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二,租车时间计算方法:
1,租车第一天24小时为一天,后每增加4小时为1天。
2,每天行驶里程不得超过300公里,超出部分按1.00元/公里收费。
3,发生交通意外的按车辆维修完毕交验日期为止。
三,办理相关手续:
1,顾客提供的相关证件,经公司工作人员检查合格留下复印件,顾客向我公司缴纳规定数额的保证金。
2,与我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合同)在签订合同前顾客应认真阅读合同相关条款,如有疑问由公司工作人员负责解释。
四,车辆交接:
1,租车时间算起,公司应将车辆相关手续,证件交予顾客,并陪同顾客检验车辆的外观,性能及随车工具,填写(租赁各种证件登记)及(租赁车验车单)。
2,顾客交还车辆时,车辆的证件一并交还公司并办理交接手续。
3,租金结算完毕后,顾客应留下规定的金额,以保证无电子监控违章,此保证金由相关部门检验违章情况,公布后确认无违章时原数归还。
五,加配驾驶员:
顾客如需加配驾驶员驾驶员工资另计。每日行程100公里内按60元/天计,100~300公里按100元/天计算,300公里以上按150元/天计算,并承担驾驶员的食宿费用。
六,顾客注意事项:
1,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安全行车。
2,不得将车转租,转借,典当,抵押,不得将车交予无证人员驾驶。
3,租车(高,中,低档)每次需交押金2000-10000元,加租金,租金应先支付。
4,租车违章押金1个月以后如无违章全额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