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5日北京租自驾保险责任 北京自驾车出租保险
北京租自驾保险责任 北京自驾车出租保险
1、依照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则,汽车发生不测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承租人须承当保险公司赔偿以外的一切费用。
2、如属承租人擅离事故现场,形成无法向监理部门备案及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其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当。
3、租赁公司所投保的第三者义务险仅限于本中心所允许的驾驶员。
4、全车丧失,承租人须赔偿保险公司免赔局部和失车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费的50%费用。
5、索赔时,承租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关费用单据。照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6、承租人承诺并承当《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被保险人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