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5月16日北京租车-旅游包车客运管理规定
为切实加强对旅游包车客运安全的管理,进一步进行规范发展旅游包车经营,加强文化旅游产品市场经济管理,制定本制度如下:
1、包车管理
旅游包车必须到具有旅游包车运输资质和跨省(市)车辆号牌的客运企业办理包车业务。任何一个外省(市)车辆需经营发展旅游包车业务的必须向属地主义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管理所办理报备手续,经审核备案后方可经营管理旅游包车业务。
2、统一进站
凡已取得包车旅游手续的车辆,由就近站点统一管理。各客运站场要按照“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要求进行落实车辆和行包安检管理工作,要积极发展创造一个条件,为驾驶员、车辆和旅客可以提供具有良好的客运企业服务。
3、站务收费
根据《北京市物价局、交通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费[1997]384号、渝交[1997]167号)和《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乐清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汽车发车费的批复》(乐发改[2013]74号),凡持有旅游合同协议的,
4、市场监管
各旅游车辆客运公司企业必须要加强实时动态资源管理,落实中国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主体社会责任,不准为“未执行凌晨2-5点停车休息制度、400公里以上问题没有配备足额驾驶员、驾驶员无从业资格、驾驶员未参加国家安全技术教育教学培训”等违规经营车辆申领办理包车手续。
各旅行社应优先发展考虑本市文化旅游管理车辆,签订包车协议时必须进行明确在就近选择具有重要客运企业资质的客运站内上车(见附表“客运站场一览表”)。
严禁租用设备租赁有限公司9座以上分析车辆、客运班线车辆和“黑车”从事包车服务业务。旅游行业管理机构要加强对旅行社旅游包机协议、车辆租赁(调度)等方面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市道路交通运输服务行业企业管理研究机构要建立一个旅游包车市场发展专项稽查监管工作制度,进一步分析明确自己职责,分解教学任务,切实需要加强巡查执法力度,坚决打击“黑车”非法营运和旅游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招揽包车合同外乘客、在协议外其它地点上客、旅游车擅自从事班线经营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问题行为。
发现其他县(市)的旅游车辆未在我市办理备案手续或者擅自到其他地方接送旅客的,应当办理邮政备案手续,并对附近行李实施安全检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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