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6月16日北京汽车租赁 租车管理及相关规定

  1、驾驶人员须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上准驾车类别与所租车辆相符。租车期间,承租方不得将车辆转租、转借、典当、抵押或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2、您应按合同规定的还车时间、地点按时归还承租车辆且车况与《汽车租赁登记及车辆交接表》中您租车前的车况登记无出入,若出现新的刮、碰、损坏等现象或设备、证件等不全,您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它响应的费用。

  3、 为避免上一条情况出现,请您每天对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等作常规检查,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出租方联系。

  4、如果承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事故,请您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并同时告知出租方,由出租方或保险公司安排维修地点,您不能自行选择维修厂家进行维修,禁止继续使用自己损坏的车辆,请您积极配合交关部门处理好交通事故,出租方可予以帮助。

  5、租车每天以24小时计算,超出3小时算半天,6小时算一天,按行使260公里计费,超公里按不同车型计算,详见租车合同。逾期不交纳租金者,每天加收双倍租金。

  6、 租车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违章、违法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7、 您如果在租车期间遗失牌照或其它有关证件,您应承担补办费用及车辆由此停驶期间的租赁费用。

  8、租车时,请您一定细心,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应在出场前解决,车辆一离开现场,车况即以离场时《汽车租赁登记及车辆交接表》为准。

  9、您不能自行卸动或拆除所租车辆上的零件或设备,否则,您不但应及时归还原零件或设备,还应交付出租方最高不超过所拆零件或设备原价二倍的违约金。

  10、拆动车辆的里程表、若在您的租车期限内有拆动现象,须交付出租方1000元赔偿费。为了您及车辆的安全,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承租车辆进行违法活动。

  11、您不能将承租车辆的里程表、若在您的租车期限内有拆动现象,须交付出租方1000元赔偿费。为了您及车辆的安全,严禁酒后开车,禁止用承租车辆参加竞赛,做测试试验及其它具有损坏性质的驾驶。禁止用承租车辆从事盈利性质的客货运输、禁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

  12、 为了使长期租赁车辆能保持良好状态,请您务必在租车当日确定每月何日到出租方指定的地点维修、保养一次。

  13、为预防车辆被盗,车辆必须停放在有人值守的停车库(场)。

  14、本《汽车承租人须知》作为《汽车租赁合同书》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以上条款若有不妥之处,请以租车合同为准,解释权归重庆良鸿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所有。

  15、 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16、 谨慎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17、 租期内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损失。

  18、 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行为给出租方带来的各种经济损失。

  19、 平均每天行驶不超过260公里,超公里数不同的车型每公里按不同价格交纳超里程费。

  押金条款

  1、 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押金给出租方。

  2、 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三日内,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为,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3、 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作租金。

  4、日租方在返还押金的同时另暂扣500元,月租方则暂扣1000元,作为违章罚款保证金,如没有违章于十五日后将如数返还给承租方。

  保险条款

  1、出租方负责向保险公司投保以出租方为受益人的车损、乘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发生交通事故后,由承租方垫付修车款。

  2、承租人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到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车辆租金及保险公司免赔部分。

  3、承租方应在理赔事件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同时提供全部相关证明,否则承租方应承担保险公司不能赔付的负责及相关经济损失。

  4、上述保险公司险种赔偿之外的所有损失,由承租人承担。出租方仅就承租方或出租方书面允许的驾驶人员发生的保险索赔事宜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5、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应按汽车修理厂或保险公司的评估价预交修理费,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赔额(免赔额相当与本次事故修理费的20%),碰撞事故期间处理事故到能正常行驶的租金,(按合同书的价格执行),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需的手续,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

  6、承租人在承租乘凉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产生的车辆、人员的损坏及医药费费用、承租人应耕具实际费用自行支付,待事故处理完毕(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处理文书)由出租放协助承租人到保险公司理赔,理赔按保险公司规定赔偿不组部分由承租人承担。

  7、车辆丢失,承租人如发现车辆丢失应及时向出租方告知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取得保险公司理赔的必要手续。同时承租人承担保险公司不能赔付部分的全部损失。如手续不全不能赔付,承租人承担一切责任。

  8、车辆发生事故应及时通报出租方,如发现承租方自己修复则按无效修复处理,如需重新修复按新修价格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费用,并同时收取修车时的租车费用。

  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拒因素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均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的20%的违约金。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及担保人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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