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6月08日北京租车公司告诉你租车必须知基本常识
个人租车:
1. 承租人必须是年满20-60岁之间有经济能力的健康成年人。
2. 承租人必须是本地常住户口居民;非本地常住户口居民必须有一名或一名以上的本地常住户口居民担保。
3. 承租人租车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房屋产权证明以及相应金额的租车押金。
单位租车:
须交验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代码证、单位公章、经办人的身份证、驾驶证、户口本及相应金额的租车抵押金。
注意事项:
1. 除您本人或您的《租赁合同》上注明的驾驶人员外,无出租方的书面许可不允许任何人驾驶您承租的车辆, 否则,承租方需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
2. 驾驶人所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上准驾车类别应与租用车辆相符。
3. 您承租的车辆须在本地地界以内区域使用,若确需驶出上述范围,务必请取得出租方书面许可,交纳相应押金,否则由此产生相关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4. 所租车辆以24h/280km为一个租赁周期。承租方要求出租方派出驾驶人员时,承租方应承担驾驶人员代驾费100公里/工作8小时,超出部分另算;市外差旅需食宿时,承租方应为驾驶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并支付相应的费用。